离婚需提供哪些材料
现在离婚的夫妻也是非常多的,有的夫妻会选择起诉离婚,有的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但不管哪种方式都是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然后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离婚需提供哪些材料?下面就由诉宁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离婚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上海私家调查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办理。同时,双方当事人所携带的离婚协议书数量应该为三份,且离婚协议书应当就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认可。 (二)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诉讼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应当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二、离婚诉讼收集证据要注意哪些 离婚诉讼要收集这些证据: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三、离婚需要的条件和材料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需提供哪些材料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假如双方夫妻想要离婚的话是需要带好结婚证和身份证进行登记离婚,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诉宁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